下班时间玩手机遭遇罚款 不签罚单反被扣10倍罚款

西部网
关注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为了防止职工开小差,一些单位要求员工上班期间不能使用手机。并且把这项规定写进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以此来约束员工。可是,在西安一家单位上班的杨女士最近很苦恼,自己在下班时间玩手机。也被单位进行来处罚。
杨女士是西安一家百货公司的售货员,她说,去年10月,下班时间她在公司里玩手机时,遭到了处罚。
西安市民杨女士:我在大洋百货上班,三点半的时候我已经下班了。然后有一个男的过来了他说,你不知道卖场不能拿手机吗?我说我知道啊,因为我下班了。然后他就走了,一会过来个女主管他和我说,你刚才在卖场拿手机了。我说我下班了,主管说我现在不管你上班还是下班,手机就不允许出现在卖场。现在就必须罚一百块钱,说完之后她就走了。
杨女士说自己没有在上班时间打电话,员工手册上写的也是:“在勤务时间打手机罚款二十元”。所以觉得百货公司对她的罚款不合理,她拒绝在罚款单上签字,并且第二天就办理了辞职手续。
西安市民杨女士:第二天我没有上班,她(主管)把单子给了柜台,柜台(人员)说,主管过来让你交罚单,我过去我把单子拿回来了,我柜台的人员说,你如果不交的话,是翻倍的,然后我就一直没有交。
自己没有在罚单上签字,结果发下来的工资就少了200块,这是怎么回事?于是她拿着罚款单找到当天的楼层主管林佳,要求给予解释,但事情过去近四个月了,都一直没有结果。
西安市民杨女士:对于这个事我就觉得比较气愤,因为员工辛辛苦苦上一天班不容易,这个手机罚款明明写的是20元,你现在说罚一百就可以直接罚一百,罚两百就可以罚两百,这个事情比较随意性。
不明不白的罚款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律师:职工罚款应严格按制度执行
杨女士认为自己在下班时间玩手机,并没有违反员工守则。没签罚单,反而被扣了200元的工资这让她难以接受,昨天她又一次来到大洋百货公司找到了当天的楼层主管。
带着疑惑杨女士找到了二楼楼层主管林佳。
记者:这二百块钱是啥意思?
西安市北大街大洋百货二楼主管林佳:这样跟你说吧,她当时违纪了,然后我们就开了100块钱罚单给她,但是她不服气,我同事给我说这个罚单一旦她不交的话,我们会交到厂家身上去,那么厂家一听,肯定不愿意了,厂家想罚单又不是我们去罚,我们干嘛要为员工去承担,我们只是那么一说,厂家就扣了她二百块钱,但是我们从来都没有扣过,他们厂家结算通知单上有显示的,结算单上肯定有罚款两字,我们从来没有扣过。
一个说是自己在下班时间打的电话,一个说是当事人在工作的时候违了纪,各说各有理。但这一百元的罚单显然和百货公司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不相符。林佳说杨女士当时没有在罚款单上签字,也就意味着她没有承认这项罚款,所以百货公司并没有处罚她。这200元是杨女士所在的厂家以为商场已经处罚了杨女士,而她又没有交纳罚款,才闹了乌龙。
西安市北大街大洋百货二楼主管林佳:她(杨女士)只要跟她的厂家沟通,厂家只要翻结算单(就可以)。
随后记者来到了西安市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维东说在社会中企业为了自身的管理,确实需要制定一些规章制度,但制度应该跟职工大会讨论或者和工会协商后,才能确定。并且需要明示给公司的所有职工,处罚时也必须按规章制度办事。经过协商杨女士之前所在的公司,已经将扣除的200元返还给了杨女士。
西安市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维东:职工如果受到处罚的话,第一要有事实依据,另外要有规章制度的依据,具体到哪一条哪一款,不能超越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本次事件中的超额处罚明显是不对的,最多按照上线,20元却处罚了100元到200元,显然是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另外,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赏条例》明确规定了处罚的额度,不能超过员工工资的20%。我们要明确自己的权力一旦被侵犯的话,不能说通过辞职,我们还有劳动监察(部门),和劳动仲裁(部门)等维权的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