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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涉黑案”今宣判 首要分子邹园林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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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天(6月22日),在安康当地引起强烈关注,被称为安康市近年来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危害极大的“邹园林涉黑案”一审宣判。邹园林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诈骗、故意伤害等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邹园林接受宣判。

 安康市中院庭审现场。

西部网安康讯(记者 毛明博)今天(6月22日),在安康当地引起强烈关注,被称为安康市近年来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危害极大的“邹园林涉黑案”一审宣判。邹园林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诈骗、故意伤害等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邹园林系涉黑案首要分子被判无期徒刑

今天,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在本院和石泉县、岚皋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对邹园林等12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以及何虎等18名被告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罪及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公开进行一审宣判。

对邹园林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诈骗、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赌博、虚报注册资本、抢劫等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和积极参加者张立平、陈正康、胡雷雷及参加者杨晓强、张明勇、刘旬安、赵西德、夏庭杰、元国成、王国庆、汪仁愿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各被告人所犯故意杀人、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窝藏、聚众斗殴等罪,判处无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对部分被告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另外,对被告人何虎、王全贵、贺远新、闫海增、蔡梦祥、寇安军、胡鑫磊、张立玖、徐恒、胡培、邹攀、包富升、杨关倍、石生平、周宗稳、张俊杰、陈海涛分别以所犯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诈骗、开设赌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罪,判处十六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对部分被告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对犯罪情节轻微的被告人施小芸免予刑事处罚;同时对附带民事赔偿一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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