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柞水县交警队超标配车 涉事车辆已封存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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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黄挺 郭鹏飞)近几天,一个题为“柞水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反公务用车配置标准”的微博引起了大家的关注。那么,交警队究竟配置了什么车?又是否存在超标使用呢?
9月1号,名为“媒体人卫士”的网友发微博称,2016年8月31日下午,在柞水县交警大队院内看到一辆制式警车,车型为三菱帕杰罗越野车,车牌号陕H0087警。微博中质疑,这辆车的售价在40万元左右,排量3.0,已经超出《公务用车配置标准》。而且,交警队办公室里的工作人员和两位开警车的出行人员都没有穿着警服。
梳理微博爆料,可以总结为两个问题:第一,交警队配备大排量高价越野车。第二,上班时间,警务工作人员不穿警服驾驶警车。带着这两个问题,记者来到商洛市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院子里的1号车库,看到了微博中所说的三菱帕杰罗制式警车,但前后车门全都贴上了封条。
对此,柞水交警大队表示,柞水县属于山区,坡陡弯急,按照规定,交警队允许配备越野车型。而且,这辆三菱越野车是在2008年购买,所有购置手续都经过政府部门批准,并不是高价进口车。
商洛市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委孟松林:“这个车是2008年,二十九万五千买的,湖南产的,国产的三菱帕杰罗,2015年车改的时候,按年限,上二手车市场,(车)可能也就七八万块钱,按照当时实际情况,我们给(县)车改办说明了情况,经过同意,这个车保留。”
另外,微博所反映有工作人员上班没有穿警服的问题,经查实,办公室的两位工作人员属于临时聘用的内勤人员,没有配备警服。而穿便装开警车出行的两位是大队法制股的民警,他们外出是执行任务,都有案卷记录为证,没有公车私用。
商洛市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委孟松林:“当时要调查交通事故,跟证人沟通以后,人家直接提出,你要穿警服来,我就不接待,考虑到当事人的请求,就穿的便装。”
孟政委说,看到微博后,商洛市纪委和交警支队都安排专人做了调查,交警大队也主动封存涉事车辆,并整理相关证据做出情况说明,给群众的监督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