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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警车送儿子上学 官方回应:当事人已被辞退

摘要: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张晓辉 实习记者 路景乔 曹咪) 近日有网友反映,一辆车牌号为陕CD122(警)的警车存在公车私用接小孩的违纪现象。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呢?记者进行了调查。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张晓辉 实习记者 路景乔 曹咪) 近日有网友反映,一辆车牌号为陕CD122(警)的警车存在公车私用接小孩的违纪现象。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呢?记者进行了调查。

根据根据网友爆料的照片显示,这辆牌号为陕CD122(警)的警车停靠在路边,而且亮着警灯,一名穿着校服的小学生进入了车内。那么照片上的警车是否如网友所说存在“公车私用”现象呢?记者从宝鸡市司法局了解到,这辆警车是宝鸡渭滨区石鼓镇司法的公车,而这次网友反映的公车私用现象,渭滨区司法局表示他们事先并不知情。

宝鸡市渭滨区司法局副局长楚锋祥:“这个户是在司法局挂着,每年审验还是我们这里审验,具体使用、管理、维修还是各镇街管理。”

那么20号中午到底是谁在使用这辆警车呢?记者来到了石鼓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当天中午,这辆警车确实存在公车私用的现象,当时使用这辆车接送孩子的,是一位名叫刘刚的劳务派遣司机。

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副镇长陈亚宁:“我们镇上原有的两名司机相继退休,鉴于司机严重不足的情况,镇上及时研究采用劳务派遣招聘的形式招聘进来的。”

刘刚:“我说刚好也是顺路,我就去把孩子接一下,为了害怕路上堵车我就把警灯开开了。”

记者:“那你当时知道接孩子开警灯,公车私用是违规的吗?”

刘刚:“这个我知道,但是我想着接孩子马上就回来了,就没有给领导打招呼。”

依据警车管理规定,警车是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用于执行紧急职务的机动车辆,禁止不按规定使用或者转借警车,那为什么石鼓镇政府却有权利调遣警车外出呢?

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副镇长陈亚宁:“严格的说,司法车辆的调用和使用权是归司法系统的,但鉴于我们基层确实存在事情多,车辆严重不足这个困难,所以说不管是司法用车还是其他业务,配备给基层政府的车辆,经过镇上研究统一纳入全镇公车管理这个范畴,由镇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石鼓镇副镇长陈亚宁介绍,昨天网友将此事爆料后的第一时间,他们就已经做出了处理。

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副镇长陈亚宁:“对当事人刘刚进行召回和辞退,第二对涉事的公务用车警车进行了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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