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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排1.32亿 更新全省66家殡仪馆中火化炉等设备

摘要: 3月24日,陕西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殡葬改革和清明节祭扫工作新闻通气会,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惠敏通报陕西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以及2017年清明节祭扫活动的安排。

3月24日,陕西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殡葬改革和清明节祭扫工作新闻通气会。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惠敏介绍有关情况。

西部网讯(记者 李媛)3月24日,陕西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殡葬改革和清明节祭扫工作新闻通气会,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惠敏通报陕西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以及2017年清明节祭扫活动的安排。记者了解到,截止2016年底,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64亿元用于殡仪馆设备改造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其中,安排1.32亿元为全省66个殡仪馆更新火化炉、殡仪车等殡仪设备。

1.32亿更新全省66个殡仪馆设备

郭惠敏首先介绍了我省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多年来,各地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思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和城乡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为推动殡葬改革创造条件。

截止2016年底,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64亿元,用于殡仪馆设备改造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其中,安排1.32亿元为全省66个殡仪馆更新火化炉、殡仪车等殡仪设备;安排以奖代补资金3.32亿元,建设了66个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1308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截至目前,全省经营性公墓达到76个。十三五期间,计划“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要有1个火化殡仪馆或殡仪服务设施,每个行政村(或相邻几个村合建)都要有1处公益性骨灰楼(堂)或遗体公墓。”。

全省节地生态安葬工作仍在起步 问题较为突出

2016年2月19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根据省政府指示,陕西省民政厅厅结合全省殡葬工作实际,与省发改、科技、财政等8部门联合制定了我省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于7月20日印发全省贯彻执行。

郭惠敏介绍,目前从总体上看,我省的节地生态安葬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安葬观念不强,激励引导、规范监管的制度机制不完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供给不足,节地生态安葬率不高,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部分地区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墓位面积超标、过度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等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中统筹规划、协同发力、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能,积极引导和支持城乡居民、殡葬服务单位、基层组织和相关社会组织推广节地生态葬法,形成参与和推动殡葬改革的整体合力。

要求各地以移风易俗为导向?大力推行文明生态殡葬

此次清明节,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

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纪念追思活动,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组织开展树葬、深埋、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或共祭仪式,推动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加快殡葬改革进程。

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2日至4日),省民政厅将安排专人值班,加强清明节期间各地祭扫活动的监测和信息报送,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做好安全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电话63917572),欢迎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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