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一男子"冒用"政府通行证违停 自称是捡来的

新浪陕西
关注
哈某车内印有汉滨区政府和晏坝镇政府及车号的通行证。(来源:安康电视台)
西部网安康讯(记者 毛明博) 8月1日,一辆挂有汉滨区政府通行证的车辆在安康城区违停,执勤民警根据通行证发现,该车辆隶属于汉滨区晏坝镇政府。民警找寻车主时,有人却趁机把违停车开走了。今天(8月7日),经汉滨区监察委调查,涉事车辆及人员非公务车辆和人员。车主称,“这个通行证是捡拾来的。”目前,汉滨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现场:
挂有区政府通行证的车辆违停遇执法跑了
“挂政府通行证的车辆咋违停在人行道上?”8月1日,市民反映香溪路汉滨区人大常委会旁陕Gxx653d小轿车违停。在周围巡查的民警汪凤鸣等遂了解情况。
根据通行证显示,该车辆系汉滨区晏坝镇政府所用,通行证车号和违停车号相同。”汪凤鸣称,当民警向周边群众打听该车俩驾驶员时,群众发现有人将车开走了。
晏坝镇车辆违停被“曝光”引发关注,汉滨区晏坝镇纪委书记程杨坤介绍说,镇上连夜进行了核查,“该车辆和个人不属于晏坝镇。”
汉滨区政府办工作人员称,经查,涉事车辆非汉滨区公务车,使用者也非公职人员。经核查,车主哈某所使用通行证初步确定系2013年区政府通行证样式。
涉事人:
车牌是捡来的
随后,程杨坤和记者到安康市车管所通过民警联系到车主哈某。哈某称,他使用的通行证“是捡来的。”
汉滨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组副组长陈斌称,他曾询问哈某,如何解释捡来的车牌号与通行证上车号同号的事。哈某仍坚称,通行证是“捡来的。”
但此后,哈某又改口称,他将原通行证车号中的某个数字做了改动,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方便在汉滨区政府停车。哈某还称,已将该通行证销毁。
8月7日,汉滨区纪委监委已将该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汉滨区政府办也表示,近期将使用电子识别系统规范区政府停车。
律师: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车辆通行证可处以拘留罚款
在陕西政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洁丽表示, 国家机关车辆通行证是国家机关为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车辆制作、颁发的一种凭证,用以证明该车的身份,为方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获得便利,具有专属性。
杨洁丽称,“伪造、变造这些车证有损政府的利益,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被处以拘留并处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