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12成年“少年犯”未成年管教所服刑 已转监

正义网-检察日报
关注原标题:“超龄少年犯”迁监
蹲监狱也得“搬家”?对刘明等12名服刑人员来说,答案是“必须的”。
今年6月,陕西省西安市沙坡地区检察院驻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检察室收到一封举报信,举报信称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有一个叫刘明的服刑人员,已经28岁,虽余刑仅有2年,但继续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属违法。检察官立即进行调查,发现举报内容属实。
据查,1987年11月出生的刘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其作案时不满17岁,入管教所时尚不满18岁,但现在已经满27岁。而按照司法部有关监管场所管理规定,入管教所时未成年的,至25岁就不应留在未成年犯监管场所服刑。
“类似的情况还有没有?”在沙坡地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任杜耀春的带领下,该院调查发现,还有11名不应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的人员,因各种原因仍在这里滞留。
检察官立即与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有关负责人沟通,指出未成年犯和成年犯混监,对双方都有不良影响,尤其是对未成年犯身心发展不利。未成年犯以学习教育为主,成年犯以劳动改造为主,服刑管理方式都不同,一旦发现有跨过“年龄红线”的成年犯,应及时迁监。
近日,在检察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刘明等12名“超龄少年犯”已全部转往成年犯监狱。
(编辑:wsx0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