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陕西 西安

女孩被拐十年后被成功解救 人贩子坐上被告席

摘要: 到了亲生父母,并被成功解救的事情。今天,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一审,曾经拐骗、拐卖女孩的人贩子,坐上了被告席。   这一幕发生在今天中午12点钟,扑上去打被告人的是受害人程程的父亲程某,被法院工作人员当场制止。被告席上的一男一女是一对夫妻,男的叫王红林,女的叫王丽。事情都得从十年前说起,公诉机关指控称,2005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今年的1月26号,我们的节目中曾经报道了十年前,西安的一名年仅六岁的女孩在放学路上被人拐骗走,十年后,通过网络求助,最终在大家的帮助下,找到了亲生父母,并被成功解救的事情。今天,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一审,曾经拐骗、拐卖女孩的人贩子,坐上了被告席。

这一幕发生在今天中午12点钟,扑上去打被告人的是受害人程程的父亲程某,被法院工作人员当场制止。被告席上的一男一女是一对夫妻,男的叫王红林,女的叫王丽。事情都得从十年前说起,公诉机关指控称,2005年10月18号中午,受害人程程正在上小学一年级,中午放学后在公交车站准备坐公交车回家时遇到了女子王丽,王丽骗程程说是她的母亲让来接她的,以这个理由将程程骗走,公诉机关指控,王丽跟丈夫王红林家中还有一个与程程相差不了几岁的女孩,这个女孩也是两年前王丽用拐骗的方式骗走的女孩,取名叫“王慧”。

公诉人:当日即乘长途汽车返回陕西省延长县其家中,取名“王希”,与王红林、“王慧”一起共同生活。

由于王丽与王红林夫妻感情一直不是很好,趁王丽不在家的时候,王红林打算把程程卖出去,交给别人抚养。经人介绍,最终以一万元的价格将程程卖给了她的养父母,她的养父母将程程带到了河南。

公诉人:王红林把王希(程程)卖了,王红林用这个钱买了一辆摩托车和一部手机,(程程)还记得自己小时候的家在西安市大白杨,通过网友的联系,2014年12月31号,与父亲取得了联系。

公诉机关认为,王红林的行为已经属于贩卖儿童了,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他的妻子王丽拐骗两名幼女,虽然在家抚养,但也应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她的刑事责任,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王丽一再翻供,刚开始只是说自己是从别人处购买的程程,后来在法庭的一再审问下,才说自己是因为喜欢女孩才进行拐骗的,只想着自己在家里养。

被拐女孩的父亲程某:在孩子被拐的这十年期间,我是抛下职业(工作),全国各地的到处找孩子,我不但花去我十几年的积蓄,而且在我们当时贷款找这孩子,你们这一生给孩子的带来的痛苦,真的是没有办法说的,现在孩子的阴影很大,现在一个人大白天不敢在路上走。

最终,法庭经过调查、辩论、质证后,做出了一审宣判。

审判长:判决如下,被告人王红林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两万元,被告人王丽,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分享文章到: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