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买官"执照"现岐山:盖刑部印 有买官四代人姓名
摘要: 一张清代光绪年间的“刑部执照”日前在岐山县现身。当地文物专家认定,该执照实际就是百余年前买卖官衔的一个证物,对研究清代科举、用人制度及历史沿革有着重要的意义。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赵彦宁 邓蓉) 一张清代光绪年间的“刑部执照”日前在岐山县现身。当地文物专家认定,该执照实际就是百余年前买卖官衔的一个证物,对研究清代科举、用人制度及历史沿革有着重要的意义。
记者在宝鸡岐山县的收藏爱好者于安君家中,见到了这张“刑部执照”,这是一张正方形纸张,“执照”上的内容为竖版,从右至左为“刑部为遵 旨事据俊秀曲留根 陕西乾县人 年三十七”等87个字,大致意思就是一个叫曲留根的乾县人,花了八十五两银子,买了个七品官衔。
收藏爱好者于安君:“这就是把这个曲留根的身材相貌以及他的家庭情况具体写出来就是在这写的,然后再给一个执照,以杜假冒,防止有人假冒曲留根,今遵例报捐,这上面遵例就是律例,这法律上是允许的,他这上面刑部为遵,说明当时甚至有皇上意思说可以买卖官衔。”
于师傅告诉记者,自己一直喜欢研究历史,也爱好收藏。几年前,有个朋友知道他喜欢旧物件,就送来一些古代地契,这张“刑部执照”就卷在地契中。历史资料显示,清代晚期由于财政困难,加上各种天灾、军需等大量的花费,国库已无力承担,有明确的律例规定可以靠捐纳和报捐来弥补经济。
收藏爱好者于安君:“根据历史上资料看,这些捐的官,就是买来的官,一般相应的做了官的人,微乎其微,很少,因为这些人不是通过那种科举制度得到的官衔,这实际上就是一种荣誉,它是为了光宗耀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