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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多项社保待遇4月起调整 看看都涉及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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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下面和大伙分享一个好消息:从4月1日起,西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会进行一定的调整。调整后,相关待遇水平会有所提高。那么具体涉及哪些待遇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董冰 翟羽佳)下面和大伙分享一个好消息:从4月1日起,西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会进行一定的调整。调整后,相关待遇水平会有所提高。那么具体涉及哪些待遇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近日,记者从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4月1号起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会有五项调整,其中和大伙关系最密切的主要有四方面。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张昕怡:第一个在医疗保险方面,我们这次新增了,两个慢性病的病种,一个是类风湿性关节炎,一个是强直性脊柱炎,第二个是在门诊进行,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使用英夫利西单抗治疗,还有血友病在门诊使用,凝血因子Ⅷ等,进行替代疗法,还有丙肝在门诊使用干扰素,纳入了门诊特殊病种。

这样一来,按照相关规定,以上治疗将不设报销的起付标准。此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从过去的20万元调整至25万元。而对于参保的少年儿童及大学生患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淋巴瘤和先天性心脏病4种疾病的,年度最高报销额度则统一提高至30万元,并将其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为85%。除了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方面也有所调整。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张昕怡:和对于职工生育保险,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中,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如果发生了嵌顿的,我们从原来的300元(补贴)提高至1000元,同时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小孩,增加补贴标准300元。

另外,工伤保险待遇也有提高。西安市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2015年的576880元调整为62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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