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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布14部义务段入学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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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陕西省贯彻<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四证审核”(户籍证明、务工证明、居住证及流出证明)制度,由区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   2016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已在西安市教育

本报讯(记者 邓月娟)为了方便群众咨询相关入学政策,6月19日,西安市教育局公布了14部义务段入学咨询电话,群众可在工作时间进行咨询。

2016年,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坚持“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按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从西安市教育实际情况出发,按照《陕西省贯彻<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四证审核”(户籍证明、务工证明、居住证及流出证明)制度,由区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

2016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已在西安市教育局官网公布。为了方便群众,西安市教育局将各区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布。

1。新城区教育局 87421574

2。碑林区教育局 87519801

3。莲湖区教育局 87348916

4。灞桥区教育局 83522980

5。未央区教育局 86288035

6。雁塔区教育局 85382715

7。阎良区教育局 86866056

8。临潼区教育局 83828911

9。长安区教育局 85284556

10。蓝田县教育局 82731321

11。周至县教育局 87111075

12。户县教育局 84811750

13。高陵区教育局 86916284

14。沣东新城教育局 8910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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