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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公布:初中生素质评价将录入档案

本报讯(记者张彦刚)昨日,省教育厅公布《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今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录入档案,作为中考招生参考依据。

据了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其中思想品德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团队活动、志愿服务或公益劳动的次数和持续时间等。学业水平重点记录学生学习过程中对各学科的学习态度、学科优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劳动技术教育以及地方课程、研究性学习经历和表现情况。身心健康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参加体育运动的经历及表现水平、体育运动特长、参加日常体育锻炼的情况。艺术素养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的表现及参加艺术活动取得的成绩、具有的特长等。社会实践重点记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成果、调查报告等。

评价方式采用“客观记录+写实记述+材料佐证”的方式,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学生自我记述、教师综合描述、相关事实材料清单等八个方面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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