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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网购超标电动车无法上牌 商家被判“退一赔三”

咨询时商家承诺销售的电动车可以挂牌,可购买后,陈辉(化名)却发现电动车无法挂牌,诉请“退一赔三”,并最终胜诉。昨日上午,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发布2017年度十大典型案件。购超标电动车无法上牌 

2017年8月1日,陈辉与浙江永康市某工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注册的网店客服聊天中欲购买电动车,该网店的客服人员称陈辉欲购买的车辆属于合法电动车,如果电动车需要在当地挂牌,售货方可以提供手续,亦可另外支付200元,找经销商代挂异地牌照。后陈辉拍下2000W电机、颜色为磨砂黑电动车一辆,含运费计6550元。 

陈辉收到货后到车管所办理手续,因该车未经CCC认证,属于国家禁售的个人非法组装电动车,无法上牌。陈辉认为对方公司的行为属于恶意欺诈,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对方公司退还购买电动车款6550元,按车款3倍赔偿19650元,合计26200元。 

判决商家“退一赔三” 

新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陈辉在向商家咨询时,该商家称车辆合法,并可以在当地办理车辆挂牌手续,但根据该公司自称的该车辆时速及合格证载明的执行标准,可以看出商家的陈述相互矛盾,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其行为应认定为欺诈。在庭审时,商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其放弃抗辩权利。 

最终法院判决,商家返还陈辉支付的车款及运费6550元及3倍赔偿款19050元(200元运费未计入赔偿),陈辉将涉诉车辆向商家退还。宣判后,当事人均未上诉。 

昨日上午,三秦都市报记者从新城区法院了解到,2017年度十大典型案件中,除这起案件入围外,法院从2017年度审结的刑事、民事、商事、执行领域中的13906件案件中评选出另外9起案件,分别涉及惩治职务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监护的保护、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教育培训机构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拍卖纠纷等。其中,陕西省水利厅原出纳挪用公款2000多万元等案件,也入选其中。 

本报记者谢斌 

说法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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