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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砖厂套取村民青苗款 村民两次诉讼均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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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记者 孙增胜 侯强)对于合同,我们都知道,它的签订必须是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可是最近,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小徐村第二村民小组的村民向《今日点击》栏目反映:他们村的土地承包给别人后,合同在一年多前就到期了,对方却违背村民意愿,强行要续签合同。村民们为此事提起诉讼准备依法解除合同,可是,诉讼过程中竟然发生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让村民们很是不解。来看记者的调查。

在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小徐村,记者见到了第二村民小组的部分村民,他们说,从2006年开始,组上把64.18亩地承包给外村人胡军录搞砖瓦厂,承包合同的截止日期是2016年9月30日。

秦汉新城小徐村二组村民何玉仓:“有的砖厂,有一千块钱(一亩地),有一千三百元(一亩地),还有一千五的承包一亩地,我们这个合同是五百元(一亩地)不变,群众早就想废除这个合同了。”

何玉仓说,2016年9月30日合同截止前一个月,村民代表就终止合同的事与胡军录签订了一个协议,协议约定:合同如期终止,胡军录在2016年10月10日前搬走承包地上的一切设施,并且平整土地。可是,这个协议胡军录并没有执行。

何玉仓:“村长签字,胡军录签字,他赖着就是不走。”

砖厂负责人胡军录:“那我正干的厂子,我不可能说是猛一下把厂子停了去,就是因这个问题,咱跟人家要续包。”

签订的合同已经到期,而且就终止合同签订了协议,那么,砖厂承包人为什么不愿意退出,而要继续生产呢?

何玉仓:“他(胡军录)是村上的党委书记,他跟乡上的书记,互相知道这个信息。”

记者:“啥信息?”

何玉仓:“知道这个修路的信息。”

秦汉新城小徐村党支部书记何闫平:“那肯定是利益问题。”

记者:“是不是当时都知道征地这个事?”

何闫平:“都知道这情况,那个时候群众早知道了。”

记者:“那砖厂也知道吗?”

何闫平:“砖厂也知道。”

2016年下半年,小徐村的村民得到一个消息:他们村的这块地将要被秦汉新城征收。而这块地一旦被征收,按规定,村民可以得到两笔补偿,一笔是征地款,另外一笔是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如果双方如期终止合同,村民将土地复垦种植庄稼后,征地赔偿就可以获得青苗补偿费。

何建仓:“一亩地(补偿青苗费)两万一千五,按照一组的(征地),大约也就是一百四十万元。”

记者:“就这上面的赔偿?”

何建仓:“赔偿就是一百四十万元。”

因为砖厂承包人胡军录没有履行终止承包合同的协议,2017年3月,小徐村第二村民小组委托村民何平静和孙付团作为村民代表,将胡军录起诉到泾阳县法院,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可是,2017年4月29日,村民代表何平静却拿回来一份他和胡军录签字的调解协议。主要内容是胡军录要付给二组合同到期后至现在超期占用土地补偿费8万元。

秦汉新城小徐村二组委托代理人何平静:“达成协议拿回来后,叫他看了。”

记者:“他咋说?”

何平静:“看了他说我受贿,我也说不清,我说我没受贿。”

何建仓:“这群众的利益没见了,我不同意他这个协调,就给他何平静说,依法论断。”

记者:“不同意调解?”

何建仓:“不能协调,小心上当受骗。”

根据胡军录与何平静的协议,2017年5月5日,泾阳县法院下达了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中约定胡军录赔偿超期占用二组土地至2017年6月30日的费用8万元,并确认砖厂的一切固定资产归胡军录所有。

泾河新城高庄镇党委书记彭洪全:“那肯定赔给砖瓦窑了,砖瓦窑跟他们达成了协议,那只能按照协议走。”

就在这份调解书下达后不久,也就是协议书确定的胡军录超期占用土地期限到达的两天前,2017年6月28日,秦汉新城征迁办和小徐村办理了这块64.18亩土地的征用交接单。2017年9月,秦汉新城在被征用的土地上修建了泾沣大道。按照泾阳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内容,这块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也就将属于胡军录了。

何建仓:“我给你说,为这事情,我说实在话,我都有死的那想法,你咋样给老百姓交代?叫人家把咱的青苗费套走,咱给老百姓如何面对呢?”

那么,既然村民不认同胡军录与何平静签订的调解协议,泾阳县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的依据又是什么呢?组长何建仓和村民代表在泾阳县法院查阅档案后,认为这与村民何平静在委托代理书上签的字有关。

记者:“你开始给他是什么委托?”

何建仓:“一般授权委托(代理)。”

记者:“后来呢?”

何建仓:“后来档案调出来,成了全权委托(代理)了,他是代我何建仓签了个何建仓,签的字。”

记者:“那就是说这个全权委托是假的全权委托?”

何建仓:“那是个假的。”

原来,正是因为这份全权委托代理书,泾阳县法院只需征求何平静的意见,就可以下达民事调解书。经过笔迹鉴定,这份委托书上的签字确实不是何建仓的笔迹。那么,这份假冒委托人签字的全权委托代理书是出自何人之手呢?

何平静:“这个是我签的。”

记者:“你替何建仓签的?”

何平静:“那原来那份跟这个不一样。”

记者:“那你为啥要替人家签字呢?”

何平静:“这是法院受理案子的时候,(立案庭)说你这个材料印的不合乎要求,你拿出去重印一下,重弄一下,我这下就没回来,就地就把这个事情解决了。”

记者:“你也没有征求他意见?”

何平静:“没有,给你说没来得及,返回来不行,打电话也不行。”

记者:“那你后来,这个事情给何建仓说了没有?”

何平静:“后来没说过。”

调解书下达后,村民们认为,委托代理人何平静私自将一般委托代理改为全权委托代理,泾阳县法院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民事调解书自然就不能反映小徐村二组全体村民的真实意愿。为此,村民们不服泾阳县法院做出的调解,上诉到了咸阳中院。

何建仓:“我到中院说这个全权委托是假的,要做司法鉴定。”

记者:“法官咋说?”

何建仓:“法官说可以,结果我把鉴定拿回来,他给我又判决了,维持原判。”

2018年3月23日,当村民拿到咸阳市中级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时,他们惊奇地发现,在这份判决书上,何平静竟然又一次成了村民的委托代理人。

何平静:“第二次是何建仓委托其他人,没有委托过我。”

记者:“第二次你就没参与?”

何平静:“这个事情,第二次我没参与。”

记者:“那为啥中院第二次下的这个裁定里面,说这个代理人还是你?”

何平静:“这个我不清楚。”

何建仓:“结果他判的这个,却成了何平静是代理人了,这是个天大的笑话。”

一桩正常终止合同的事情,却因为征地赔偿一波三折,着实让人费解。目前呢,因为存在争议,这64亩土地附着物的补偿款还在秦汉新城征迁办的账户上。而这一系列事情中到底有着怎样的隐情?村民们也不得而知,也希望相关管部门能够重视,最终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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