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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把车天窗当观景台晒娃 交警:请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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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沙楠)我们在路上时常会看到一些“花式”带娃行为,有家长骑共享单车时把娃直接放在车筐里的,还有把家长把车辆天窗当成观景台,孩子站在车里半个身子伸出窗外,这些行为虽然看上去好玩又拉风,但是却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6月3日,记者在西安龙首村附近看到,一位家长把孩子直接放到车筐里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车把上还挂着几件物品,就这这样带着孩子在路上穿梭让人不得不替他们捏把汗。除此之外,从网友拍摄视频中可以看到,这些家长开车时把天窗打开,让孩子的身子伸到了天窗外,虽然看出去很好玩,但是这种行为其实是威胁孩子的一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家长将会后悔莫及。据了解,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

西安公安交警支队未央大队政秘科民警贾博:“小朋友将身体伸出车外,在遇到紧急刹车时,会造成不可想象的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7条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应遵守以下规定,其中第四项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对违反这种规定的陕西省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82条规定,将会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

而对于用共享单车车筐带小孩这种行为,相关法规也是命令禁止的。

贾博:“第一在紧急刹车时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第二在与任何的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时,孩子是首当其冲受到伤害的,《陕西省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51条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时可以载一名不超过12周岁的儿童,6周岁以下的儿童应当乘坐在固定座椅内,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共享单车并没有安装座椅,所以是严禁载人的,所以在这里建议大家不要有这种违法行为。”

交通工具不是玩具,在路上行驶时任何意外,都可能对孩子造成巨大的伤害,在此交警提醒大家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保障自己及孩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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