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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陕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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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陕西建设 ★

“依法治国”四个字对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重若千斤。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法治的引领和推动成为改革成功的关键。 

1992年

1992年,陕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

1993年

1993年,陕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1994年

1994年,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

1995年

1995年7月3日,“三秦环保世纪行”启程仪式举行。

1996年

1996年,陕西省公安机关一举破获河南“4·8”特大盗枪抢劫案,专案组获集体一等功。

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写入宪法。这标志着我国成功实现了从计划经济条件下主要依政策治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依法律治国这一治国理政模式的根本转变。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六大把依法治国列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 

1997年

1997年,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1998年

1998年,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1999年

1999年,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2000年

2000年7月31日至8月4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陕西省股份合作企业条例》。

2001年

2001年3月29日至4月1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伴随国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陕西的依法治省工作也不断推进。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积极推进依法治省的进程,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利,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确保社会政治稳定,是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本质要求,也是建设西部经济强省的重要保障,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2002年

2002年6月4日至7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过《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2003年

2003年9月24日至28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

2004年

2004年5月31日至6月4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

2005年

2005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2006年

2006年3月31日至4月2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

2007年

2007年,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2008年

2008年7月28日至30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我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

2009年9月1日至4日,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开展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民生“八大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10年

2010年5月,陕西省开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11年全面推开。

2011年

2011年,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2012年

2012年,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改革开放4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立足国情,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成为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原因。我们党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以宪法为统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陕西日报记者  沙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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