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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用女友名义买房 分手后女友不给房也不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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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都市快报

谈到爱情

我们常会提到一个词:好聚好散

虽然想法都是好的

但是一旦爱情走到分手这一步

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好聚好散呢?

这不,就因房子的事

有位小伙和前女友闹得很不愉快

小陈是江苏人,一年前与西安女孩小马相识,两人很快热恋在一起。四个月后,小陈求婚成功欣喜若狂,谈婚论嫁很快涉及到了买车买房的事情。。。。。。

小陈:“我家的意思是先领证再买房她坚决不同意,一定要先买房。”

为了表达诚意,也为了结婚后能安定下来,小陈最终在西安市东二环石家街附近买了一套93平米的二手房

小陈:“前前后后的花了81万多元,她一分钱都没有花,但是只写了她一个人的名字。”

《都市快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小陈的前女友是西安人,有买房名额,而小陈恰巧没有西安户口,所以在买房写谁名字这件事情上,双方没有太多沟通便达成了一致

可房子买完不久之后,两人的感情却在持续降温,争吵不断。。。。。。

小陈:“买房后,他们家又提要求,要买车、换房、彩礼,而且后来好几次因为她都没领成结婚证,她反而很生气,和我闹分手。”

小陈告诉《都市快报》全媒体记者,当时,为了领结婚证,他们特意坐飞机回了江苏,可等下了飞机,小马又说没带户口本,如此这般好几次,都没领到结婚证

矛盾升级,两人干脆分了手!可这时问题来了,房子的首付和月供一直是小陈在出钱,名字却是前女友小马

小陈:“她说愿意把房子过户给我,但根据实际情况,要等到两年以后才能过户,我让她写承诺书,她不愿意,我担心两年后再出什么风险。”

小陈表示,春节之后,前女友小马就很难联系到了,而等记者打通小马电话,刚刚说明来意,电话就被立即挂断

房子已经被出租,前女友很难联系,双方协商无果。目前,小陈只能将前女友起诉至西安市雁塔区法院,而法院已经查阅小陈出钱买房的相关证据,受理并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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