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委原副书记刘焕受审 被指控受贿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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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图片来源汉中中院
西部网讯(记者 李明) 5月14日,汉中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焕犯受贿罪一案。刘焕案发前先后任中共米脂县纪委书记、米脂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中共米脂县委副书记等职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焕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62万元。该案系陕西省监察委员会指定汉中市监察委员会办理,是汉中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