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持枪抢劫后潜逃23年 因没带头盔在西安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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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西部网讯(记者 刘望)骑摩托车要戴头盔这是法律规定,近日,西安交警灞桥大队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检查时,对一名没有戴头盔的男子进行检查,发现这名男子竟然在23年前参与过一起持枪抢劫案,并潜逃至今。
6月3日上午,西安交警灞桥大队民警在十里铺十字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执勤民警发现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头盔,随即对其拦停检查。
据查,该男子所驾驶的陕A牌照两轮摩托车号牌系伪造。该男子也无法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民警在对其提供的三个身份证号查询后均与本人不符。
随后,男子谎称自己叫“高某华”,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因而户籍信息被注销,后急于外出打工,并未对户籍信息进行补办。男子随后又向民警提供了一份刑事案件判决书,判决书显了一名叫做“高发”的罪犯别名为“高某华”。
男子称自己忘了原来使用过“高发”这个名字。一个人能忘了自己的名字?即使是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按照法律,户口也不可能被注销。由于男子对其提供信息前后不一,民警立即对当事人进行了控制。
综合其提供的身份信息,民警迅速核查出了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公安网信息显示,该男子是一名涉嫌持枪抢劫案件逃亡23年的在逃人员。1997年,该男子伙同其他三人,通过自制手枪在河南省尉氏县抢劫了一台松花江牌面包车。案发后,同案3人被依法判刑,男子潜逃。
西安交警与案发地警方取得联系,进一步确认该男子确为1997年持自制手枪抢劫被追逃,其所使用枪械1997年已从同案犯处收缴。 经技术比对,该男子确系在逃人员高某。6月4日,西安警方向河南开封警方移交了该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