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生娃先“刷脸” 长安区医院住院孕产妇实名分娩认证系统正式启用

新浪陕西健康频道
关注身份核验的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规定,我省下发了《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在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中做好身份核对的通知》(陕卫妇幼函〔2024〕156号),提出在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中做好身份核对工作是预防和打击代孕、拐卖婴儿等违法行为的有力举措,是依法执业、规范管理的根本要求,也是维护正常生育秩序、切实保护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保障。
西安市长安区医院预防保健科积极落实妇产科门诊、住院孕产妇及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申领人的身份核对工作,并通过人证核验设备辅助完成身份核对,确保孕产妇实名实人实证就医、分娩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那么医院孕产妇实名分娩认证工作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呢?
(1) 门诊产检及住院分娩:
1.孕产妇在门诊产检或办理产科病房入住时,医护人员应用“人证识别一体机”对孕产妇进行本人与身份证识别核验。若遇急产等特殊情况,要在危急状况解除后立即补做身份核对。


2.核验时,孕产妇本人和医护人员可同时看到核验结果,将核实情况如实记录在身份核验单和登记表中并按规定保存;现场不少于2名医务人员在场证明并签字,确保核验工作有效开展。
(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严格依据省级妇幼健康信息系统中住院分娩记录和新生儿信息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1.线下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时,应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对领取人进行实名实人实证核实登记,领取人非出生医学证明所载新生儿母亲本人的,应当出具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

2.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应当将核实情况如实记录在身份核验登记表中并留存归档。

采用孕产妇人脸识别及身份信息比对,实现智慧化人证核验,确保孕产妇实名分娩,是进一步实名制就诊和医院服务流程优化的关键,更有助于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开展的科学化、规范化,对保障全市母婴安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温馨提示:前来妇产科门诊产检、办理入院的孕产妇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