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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警方行政处罚3名在景区钓鱼的违法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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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警方行政处罚3名在景区钓鱼的违法行为人。

西部网讯(记者 苏静萌)景区里能钓鱼吗?答案是:不能!近日,未央警方在辖区汉城湖景区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3名男子公然在禁钓区钓鱼,当场予以没收渔具,并对该3名违法行为人分别处以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8日,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与未央区文旅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汉城湖公园、未央湖公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检查组行至汉城湖景区崇威桥头时,发现3名男子正在桥头禁钓区钓鱼,检查组上前处置。

未央警方行政处罚3名在景区钓鱼的违法行为人。

经查,赵某、曹某、韩某3人在明知桥头有禁钓标识的情况下,仍在桥头钓鱼,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未央警方依法对3人分别处以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现场查获钓鱼渔具、鱼饵、水箱等物品。经过民警教育,该3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明确表示以后一定遵守相关规定,不在禁钓区钓鱼。

据了解,在此次联合执法检查中,未央警方及相关区级部门以“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为工作要求,重点检查了疫情防控期间景区内的疫情防控工作、游乐设备保养检修、商户经营、景区应急预案等情况,对发现的不文明旅游行为予以制止,对发现的商户不规范经营行为予以现场纠正,并要求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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