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活动地点遍布西安主城区 15人仙人跳恶势力团伙获刑

第一新闻
关注一路人发布招嫖信息
一路人收取嫖资后与嫖客发生性关系
一路人对嫖客实施暴力恐吓等手段
迫使其交出钱财
7月28日
西安莲湖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区看守所
对丁某毅等1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
进行公开宣判
该团伙中14人均为90后

先招嫖后恐吓
犯罪团伙分工明确
法院审理查明,由被告人丁某毅、魏某、魏某、张某等人分别与上线人员联系,获得招嫖信息后再伙同其他被告人到嫖客住宿的宾馆,由田某鸽、樊某某、池某、刘叶进入房间,收取约定的嫖资后与嫖客发生性关系。之后,丁某毅等男性被告人对嫖客实施语言威胁、暴力恐吓等手段,迫使其交出钱财。

犯罪活动的地点
遍布西安主城区


犯罪团伙成员实施犯罪活动的地点遍布西安市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新城区等主要城区,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共作案十三起,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故不公开审理。
第一被告获刑14年

莲湖法院认为,该团伙多次实施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决定执行丁某毅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田某鸽有期徒刑十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魏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其余被告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至二年不等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