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延安 你我共建】一次出行三种交通违法行为 既被罚款又被扣分

新浪陕西延安
关注明知自己所驾驶的车辆什么都没有,却仍然驾车上路行驶,是疏忽大意,是对法律的无知,也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
2021年1月11日17时30分许,驾驶人王某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三轮摩托车,行至延安市新区中环大道西与上海西路时,因未悬挂车牌,被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新区交警大队清凉山中队民警当场查扣。当巡逻民警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该驾驶员将自己所持有的C1驾驶证拿了出来,并声称“我是有证的”。但当民警引导其查看了驾驶证后页的准驾车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的C1证并不能驾驶摩托车。随后,民警告知其要驾驶摩托车需要专业的安全知识,是和小型车辆驾驶技术要求不同的,需要通过专业考试获得证件。

不管是不知还是明知,但触犯法律的代价定会受到处罚。最终,驾驶人王某某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行为,对其处以壹仟柒佰元罚款,驾驶证记24分的行政处罚。

